犹太教饮食律法举例
犹太教饮食律法全部基于动物领域。
被许可的动物种类
反刍并有分蹄的动物、传统的家禽、有鳍有鳞的鱼类是可以食用的。属于平胸类鸟的禽类(鸵鸟和鸸鹋、美洲鸵)不允许用于犹太食品,圣经中特意提及禁食鸵鸟。被允许食用的鱼类必须具有人眼可见的鳞。几乎所有的昆虫都是禁止,除了几种蚱蜢例外,吃蚱蜢的情况在某些地区仍然存在。
禁止血液
动物必须用特殊的方式屠宰,以除去血液。需按犹太教法规由经过专门训练的宗教专业屠宰人员(shochet)使用专用刀具(chalef)屠宰。被屠宰动物不能提前致晕。可食动物经礼定屠宰后的肉,必须用在盐水中浸泡冲洗去除肉中的血后方可食用。
禁止肉类与乳同时或混合食用
为保证乳肉分离,所有材料在加工过程中被分为三类:
肉制品
乳制品
中性食品(不含肉和乳)
中性食品包括所有未归入肉和乳制品的食品,所有植物制品、蛋、鱼、蜂蜜。肉制品或肉制品与中性食品可单独使用,但混合后要有明确标识。
逾越节期间的食品要求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,请见“Kosher证书的类型之Passover逾越节认证”。